湖南掃黑除惡舉報獎勵辦法出臺 最高獎勵5萬元
湖南省舉報黑惡勢力犯罪線索獎勵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深入推進我省掃黑除惡專項工作,鼓勵人民群眾積極舉報黑惡勢力犯罪線索,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黑涉惡犯罪活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黑惡勢力犯罪由司法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條款、相關解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予以認定。
第三條 舉報黑惡勢力犯罪行為獎勵工作實行以下原則:
(一)誰舉報、誰受獎;
(二)一案一獎、一事一獎;
(三)分級負責、歸口辦理;
(四)及時兌現、規范管理;
(五)嚴格保密、保護舉報人。
第四條 本辦法的獎勵對象為舉報湖南省公安機關管轄范圍內黑惡勢力犯罪事實、證據和線索,或者正在追捕的黑惡勢力犯罪涉案犯罪嫌疑人具體藏匿地點或其他相關信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以下簡稱“舉報人”)。
第五條 舉報人獲得獎勵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有明確的舉報對象、具體的舉報事實或證據,且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
(二)提供的線索事先未被公安機關掌握,或者公安機關雖已掌握,但是舉報人舉報的內容更為具體詳實且在案件偵破過程中發揮了重要或關鍵性作用;
(三)舉報的情況對破案或者追逃有重大價值,且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本獎勵范圍:
(一)司法機關事先掌握的;
(二)國家工作人員在其職責范圍內知悉的;
(三)負有特定義務的人員舉報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羈押人員、服刑人員檢舉揭發的;
(五)其他依據相關規定不屬于獎勵范圍的。
上述情形中相關人員舉報線索有功的,可依照有關規定落實其他相關獎勵政策。
第七條 舉報黑惡勢力犯罪線索獎勵由受理、立案的縣級(含)以上公安機關依據相關規定組織實施。
根據舉報,被市級“掃黑辦”列為督辦案件的,由市州公安局給予獎勵。
根據舉報,被全國、省“掃黑辦”列為督辦案件的,由省公安廳給予獎勵。
第八條 獎勵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部門統籌安排。
第九條 各級公安機關應明確本單位舉報受理機構和人員,通過多種方式和途徑向社會公眾提供舉報電話、郵寄地址、電子信箱等舉報渠道。
第十條 舉報人舉報可以實名或匿名方式進行。為便于查證和獎勵,鼓勵實名舉報。匿名舉報致舉報人無法查實的,不列入獎勵范圍。
第十一條 舉報人舉報的涉黑涉惡犯罪線索,經查證屬實,按以下標準對舉報人視情形給予一次性獎勵:以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審判決的,獎勵人民幣2-5萬元;以惡勢力犯罪集團一審判決的,獎勵人民幣1-3萬元;抓獲在逃涉黑涉惡犯罪嫌疑人的,獎勵人民幣0.5-1萬元。
舉報人能詳細提供黑惡勢力犯罪事實并能提供物證、書證、視聽資料等關鍵證據,積極協助公安機關開展案件調查的,在原獎勵金額的基礎上可以按照不超過20%的上浮比例給予獎勵。
舉報人根據公安機關發布的公告或通緝令提供黑惡勢力犯罪線索的,按照公告或通緝令規定的獎金數額予以獎勵,不重復實施獎勵。
第十二條 對舉報線索實行首報獎勵和次報補充獎勵。對多人舉報同一線索的,原則上只獎勵第一舉報人;對補充舉報新線索的,視具體情況予以獎勵。舉報順序以接受舉報機關受理舉報的記錄時間為準。
第十三條 各級公安機關應當指定相關部門歸口負責舉報獎金的受理、評定、審核、發放,經同級公安機關負責人審批,按程序支付。批量發放的大額舉報獎金需要經過單位集體決議審批,按程序支付。
第十四條 舉報獎勵的申請人應當對舉報行為、內容及發揮作用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舉報獎勵的審核人對舉報獎勵內容及舉報人的相關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舉報獎勵的審批人應當對獎勵定性定標的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第十五條 舉報人提供黑惡勢力犯罪線索符合獎勵條件的,公安機關辦案單位應在一審判決后5個工作日內提出獎勵對象和金額。經審批通過后,辦案單位應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舉報人領取獎金。
第十六條 舉報人自接到獎勵通知之日起30日以內,憑本人有效證件領取獎金;委托他人代領的,憑舉報人和代領人有效身份證件及授權委托書領;提供本人開戶銀行賬號的,可將獎金匯入舉報人指定賬號;無正當理由逾期不領的,視為自動放棄,獎金返還國庫。
第十七條 嚴禁借舉報之名誣告陷害他人或虛報冒領獎金,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舉報黑惡勢力犯罪線索獎勵的申請、批復、發放、資料保管等行為,應當遵守相關財務管理規定,并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監督。
第十九條 公安機關應當建立舉報獎勵相關檔案管理制度,并做好存檔和保密工作。公安機關對舉報人的身份、住址、舉報內容等情況嚴格保密;在線索傳遞過程中,只通報舉報內容,不得泄露舉報人的有關情況;在獎金發放過程中不得泄露舉報人的領獎情況。
第二十條 對違反工作紀律和保密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紀追究其相關責任。對蓄意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湖南省公安廳、湖南省財政廳負責解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8年7月25日施行,有效期5年。
附:湖南省掃黑除惡舉報方式
湖南省掃黑除惡的舉報渠道
舉報電話:0731-84590292(白天)、0731-84590320(全天)
舉報郵箱:hnshce110@163.com
網上舉報平臺:www.hnga.gov.cn
舉報信箱:長沙市芙蓉區韶山北路1號省委大院3辦公樓省掃黑辦 郵編:410011;長沙市芙蓉區八一路省公安廳刑偵總隊,郵編410001
各市(州)掃黑除惡舉報渠道
長沙市
舉報電話:0731-85010202(全天)
舉報郵箱:csxz110@sina.com
舉報信箱:長沙市天心區桂花坪路長沙市公安局刑偵支隊辦公樓二樓市掃黑辦 郵編:410004
衡陽市
舉報電話:0734-8868678(市掃黑辦);0734-8208399(市公安局掃黑支隊)
舉報郵箱:hysshb@sina.com
舉報信箱:衡陽市蒸湘區衡陽市檢察院辦公樓一樓106辦公室 郵編:421001
株洲市
舉報電話:110、28683207(全天)、28680305(白天)
舉報郵箱:zzsshce@163.com
微信舉報平臺:株洲政法“政法服務”
舉報信箱:株洲市天元區天臺路308號312室(市“掃黑辦”),郵編412000
湘潭市
湘潭市(掃黑除惡辦舉報渠道)
舉報電話:0731-58583363
舉報郵箱:hnxtshb@163.com
舉報信箱:湘潭市郵政96110號信箱 郵編:411104
湘潭市(公安局舉報渠道)
舉報電話:96110
新浪微博:湘潭公安
舉報網站:
http://xtga.xiangtan.gov.cn
微信舉報平臺:“湘潭公安”或“湘潭公安在線”
邵陽市
舉報電話:0739-5163018(市公安局)12309(市人民檢察院)
舉報郵箱:1744321411@qq.com
舉報信箱:邵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打黑除惡大隊
岳陽市
舉報電話:0730-8621777(全天)
舉報郵箱:664169773@qq.com
舉報信箱:岳陽市岳陽樓區學院路188號岳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郵編:414000
常德市
舉報電話:0736-7755110
舉報郵箱:cdsshb110@163.com
微信公眾號:平安常德580、常德公安
舉報信箱:常德市武陵區柳葉大道2998號常德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辦公室
張家界市
舉報電話:0744—8229556
舉報郵箱:zjjsaoheiban@163.com
文字、音視頻材料舉報:將材料投送到市、各區縣掃黑除惡 舉報箱或寄送到掃黑除惡辦。
益陽市
舉報電話:110、0737-4280599(白天)13873791110(全天)
舉報郵箱:yysshce@163.com
短信舉報:13873791110
傳真舉報:0737-4280399
舉報郵箱:益陽市赫山區梓山路1號,益陽市掃黑辦,郵編413000
微信舉報:加13873791110“益陽掃黑除惡”微信留言
郴州市
舉報電話:0735—2344567
舉報郵箱:czshbyx@163.com
舉報信箱:郴州市五嶺大道9號市政府大樓418室(郵編 423000)
永州市
舉報電話:0746-8362017(全天)、0746-8362023(白天)
舉報郵箱:yzdh8362023@163.com
舉報信箱:永州市湘永路58號市委318室市掃黑除惡辦;永州市育才路66號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 郵編:425000
懷化市
舉報電話: 0745 — 2738105;0745 —2738016;0745 -2718000 (市紀委、監察委)
舉報郵箱:2391199823@qq.com
舉報信箱:懷化市公安局有組織犯罪偵查支隊、中共懷化市紀委信訪室,郵編: 418000
婁底市
舉報電話:婁底市委政法委0738—8227937、婁底市公安局0738—8566090
舉報郵箱:3535722856@qq.com(婁底市公安局刑偵支隊)
舉報信箱:婁底市婁星區大科街道雙科街16號婁底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收 郵編:417000
湘西州
舉報電話:0743-8713234(24小時值班電話)、0743-8221220、0743-8755152(辦公電話)
舉報郵箱:xxyp110@163.com
舉報信箱:湘西州吉首市經開區豐達路州公安局“掃黑辦”(郵編:416000)
ps:也可直接到當地公安機關或派出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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